【必备】幼儿园安全承诺书三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安全承诺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安全承诺书 篇1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乐学习的保证。为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联络,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承诺书:
一、家长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幼儿园固定的联系电话,积极主动与幼儿园、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育,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1、严禁携带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等危险物品入园。
2、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走廊栏杆、窗户,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3、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滑楼梯,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有意在楼梯及过道制造堵塞和拥挤。
4、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不得随便触摸;有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老师、幼儿园派人修理。
5、幼儿户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不擅自行动,不在大型玩具、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接送签字制度、请销假制度,按时入园,离园期间不滞留校园内玩耍,按时回家。家长负责幼儿入班前、离班后的安全责任。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时走人行道,主动避让过往行驶车辆。
2、接送幼儿不乘坐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照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家长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车辆超员时,要拒绝乘坐,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运政部门举报。
3、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乱吃零食,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及食用“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防止病从口入,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4、对幼儿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监管,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上述事项,家长郑重承诺,幼儿园强化教育和监督。本承诺幼儿在园期间有效。
幼儿园(盖章):___________(承诺人)
幼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儿园安全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期间的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特做出如下保证: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与措施。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确保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
四、在每天下班前对班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断电源。
五、幼儿园内严禁带入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整好用。
以上系我园做出的保证,我园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园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幼儿园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六、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年xx月xx日